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货地点:成都市及周边区县范围内(成都市第三至第九污水处理厂)
2、工作内容:供应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污水处理厂生产所需絮凝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乳液)。
3、标段划分:2个标段
(1)Ⅰ标段:成都市第六、七、九污水处理厂絮凝剂采购
(2)Ⅱ标段:成都市第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絮凝剂采购
4、可投标的具体数量:投标人就上述标段可同时投标,但中标标段不超过1个。
5、供货期:暂定为2016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0日(每批次具体送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6、招标范围:
(1)Ⅰ标段:成都市第六、七、九污水处理厂所需絮凝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乳液)。
(2)Ⅱ标段:成都市第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所需絮凝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乳液)。
7、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与絮凝剂招标试验,测试合格方可进入投标文件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Ⅰ标段Ⅱ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化学试剂或化工产品生产或销售的制造厂(或销售商),销售商应具有制造厂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厂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3)财务状况: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无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3年-2015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24 日至2016 年 12 月 3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购买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同时携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 16 日10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毕升路256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028-85320347
邮 箱: 8927480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28-85320347
传真:(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4467507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