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梨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梨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梨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6-6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38434919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梨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梨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38434919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罗经理 电话:13514460718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5.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资格审查内容:(1)《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6)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三项以上(需出具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7)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5)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0)银行资信证明原件。(11)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4日 08:30 至 2016年11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