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依据通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下达的计划函要求,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的委托,对通山县大畈镇水厂改扩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招标编号:TS-CG-2016084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山县大畈镇水厂改扩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规模:约212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采购内容:水厂改扩建工程所需的机电设备、净水工程设备、安防设备、化验设备及相关配件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限:6个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纪录是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具备设计生产不锈钢组合式净水设备能力和技术水平,能处置不同季节性源水水质,且出厂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
6)投标人为制水设备生产商;
7)通过ISO9001-2008质量认证体系;
8)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其财务状况良好;
9)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无不良生产、销售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报名须知:
1、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两者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ISO9001-2008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6)具备设计生产不锈钢组合式净水设备能力和技术水平,能处置不同季节性源水水质,且出厂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8)通山县2016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参加投标;相关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以上资料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不退还。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点00分至17时00分整(北京时间,节假日休)
3、报名地点:通山县教育局十一楼,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资料费300元整(不接受邮寄),且报名资料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七、招标人: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872792398
八、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3886549909
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