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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抚远市雨水管网及排水管道改造工程(一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16-11-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SJ0404G16004

  1.招标条件

  抚远市雨水管网及排水管道改造工程(一期)已由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抚发改字[2016]1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远市供排水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抚远市雨水管网及排水管道改造工程(一期)设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来源:自筹

  2.4建设地点:位于抚远市城区黄河路、珠江路正阳路、佛山路、平安街、泰山路、迎宾路、沿江路等。

  2.5建设规模:新建管径600mm-1,500mm雨水管道总长25.325km,新建管径400mm-1,200mm污水管道总长12.104km,新建截洪沟总长2.200km.

  2.6投资估算:14322.79万元

  2.7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 日历天内完成

  2.8招标范围:设计、概算编制全过程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市政(给排水专业)公用设备师注册执业资格,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设计项目。

  3.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关投标人的规定,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近三年(2013-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提供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月24日至 2016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30分,下午14 时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亿恒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60号2楼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

  4.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登记证;

  (7)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9)近三年类似业绩要求;

  4.3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5.招标文件获取

  5.1请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100元,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亿恒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远市供排水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亿恒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60号2楼

  邮 政 编 码:150090

  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2362516转805或0451-82363956转805

  邮 箱:hljyhd@126.com

  日 期: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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