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6-311
各投标单位:
问1: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1月21日起至2016年11月21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前查询)” 由于检查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一定时间期限,我方在投标前无法出具自2013年11月21日起至2016年11月21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若需要出具,投标时我方是否可提交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有无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投标时无需提供。
问2:本项目对NF和RO系统的清水回收率是否有要求?
答:NF清水回收率为85%,RO清水回收率为75%。详见补遗文件。
问3: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要求与规范三、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浓缩液去盐后回灌填埋场库区和调节池(投标文件中应对去盐工艺方法作专门说明,浓缩液经除盐后含盐量要求低于渗滤液原水含盐量,到达盐浓度平衡),出水率≥75%。
我方疑问:①请问是否指的清水出水率需要达到75%?②目前采用的卷式NF和卷式RO工艺是否能够达到清水出水率75%的要求?③达到如上所述的含盐量降低的要求,是否需要我方配套蒸发设备?
答:①是;②按招标文件;③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4:工程量清单硝化池为管式曝气器,提供的主要设备品牌备选表为射流曝气器,应该采用哪种曝气方式?如采用管式曝气器,对品牌是否有要求?
答:详见补遗文件。
问5: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组成的联合体)。本公司的资质等级证书为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而不是建设部颁发的,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答:是,详见补遗文件。
问6:根据投标人对现场实地勘查,现场已有水处理构筑物已不满足后续渗滤液处理要求,如果全部拆除已有的水处理构筑物,至本工程改造完成(2017年8月31日)期间,渗滤液该如何处置?
答:工程施工期间,渗滤液可在调节池内进行储存,当调节池调蓄容积不够时,有以下三种渗滤液处理控制方案:
方案一:采用提升泵将渗滤液均匀分散的向填埋库区进行回灌;
方案二:采用槽罐车定期将渗滤液运至浦江小黄坛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处理;
方案三:租用膜处理设备处理施工期间的渗滤液。
上述三个方案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问7:招标文件P85页表格采用“序号33,离心脱水机及配套设备”与P84页表格“序号9,污泥板框压滤机”矛盾,到底此项目要采用污泥板框压滤机还是离心脱水机,请说明。
答:采用污泥板框压滤机。
问8:招标文件P96页“膜深度处理阶段,膜处理浓缩液清液得率应达到≥75%”,是指膜深度处理清液产率≥75%吗?
答:是的。
问9:招标文件P83页“膜深度处理部分设置环路不得少于2条,且单条环路可以独立运行”就本项目而言,处于快封场时期,是否有必要设置不少于2条的环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10:请问报价是通过造价软件报价,还是按照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
答:按照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
问11:工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未涉及除臭系统,而招标文件(P107-113)有关于除臭系统的详细描述,请问本次报价是否含除臭系统?
答:含除臭系统。
问12:招标文件P83“④膜深度处理部分设置环路不得少于2条,且单条环路能够独立运转。”是否指NF、RO均设置两套?但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看,NF、RO均为一套。
答:设置不少于两条回路。
问13:招标文件P33页,P142页运行费用的计算都是按照进水水量计算,而招标文件P97页及P98页第七条,运行费用按每立方出水报价。由于工艺采用膜系统,有产生浓缩液,进出水水量不同,请明确运行费用按进水计算还是按照出水计算。
答: 运行费用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14:请明确电费单价,以便核算运行费用。
答:详见招标文件P97第七条。
问15:招标文件P83页,P84页曝气采用射流曝气器,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艺设备中序号15中的曝气是管式爆气器(硅橡胶膜片),图纸中也是采用管式爆气器,二者形式完全不同,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补遗文件。
问16:招标文件P90页,出水在线监测中包含总磷在线监测仪表,而工程量清单中自控系统与仪表中没有找到该总磷仪表,清单中是否需要增加。
答:投标人需增项的内容可以列入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其他项目内。
问17:招标文件P92;P107-112,包含除臭装置,而工程量清单中未体现,请问除臭系统是否包含在工程范围内。
答:参照答疑文件问11。
问18:招标文件第3页:“本项目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深化设计”,因为招标文件有经图审过的施工图,那么是否可理解为投标时以招标清单为准?中标后只优化清单?
答: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可以增项,不能删减。设备报价的总价结算时不予调整,标后优化设备材料等一切费用及风险均须包含在总价内。
问19:招标文件第83页,“⑤污泥车(1辆)和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数量自行确定)等由各投标人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此部分招标工程量清单没有,是否投标报价文件不含此部分内容?
答:投标报价必须包含此部分内容,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确定。
问20:招标文件第83页,“c、超滤系统的主要设备如:进水泵、过滤器、循环泵、清洗泵、回流泵、膜组件、化学剂添加泵等,均需选用国际知名品牌。”“e、膜深度处理系统的主要设备:进料泵、反渗透装置、阻垢剂投加泵、酸投加泵、清洗泵、过滤器等,均需选用国际知名品牌。” 招标文件第85页:主要设备品牌备选表序号 设备 推荐品牌 34 过滤器 罗道罗、伶瑞、强工以上两部分对过滤器的要求有出入,请问以主要设备品牌备选表为准吗?我公司也属于国内知名品牌,此部分过滤器我们有专属自产的设备,是否品牌可写本公司?
答:过滤器相当于或不低于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品牌表的质量要求。
问21:招标文件第88页:“6、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文件组成: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应提供以下(但不限于)技术文件:1)渗沥液处理工艺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2)工艺总平面布置设计;3)与渗沥液处理站有关的设备配电、自动控制、给排水设计;” 本次招标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一般项目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才会做施工图设计,工艺总平面布置等设计已经在施工图纸中设计好了,并且已通过了图审,此处仍需初步设计深度,是否重复设计?是否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响应招标要求的技术方案,各投标人自拟?
答:中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进行深化设计。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必须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问22:招标文件第90页:“在最终出水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出水的PH、出水流量、COD、NH3-N、TN、TP六项运行参数纳入在线监测系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没有此六项,是否可理解为投标报价文件不含此部分内容?
答:投标报价必须包含此部分内容,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确定。
问23:招标文件第107页:“10、生物除臭系统技术要求”,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均没有生物除臭部分,是否可理解为投标报价文件不含此部分内容?如果含生物除臭装置,其处理规模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计算确认?因为120吨/天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除臭风量一般不可能有Q≥10700m3/h。
答:包含除臭部分内容,臭气处理规模投标单位自行确定,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值要求。
问24:招标文件第5页:“3.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1月21日起至2016年11月21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前查询)”请问查询函是由招标人开标后自行查询还是投标人开标前开具此函并放入投标文件中?若为后者,因为无行贿犯罪查询函有效期为两个月,有效期的两个月涵盖到了21日是否满足要求?还是指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即21日开具此函?
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有无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投标时无需提供。
浦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