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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灌阳县城小江东岸部分污水主管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控制价

发布时间:2016-11-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GB50500-2013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桂建标字[2015]5号等与其有关文件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2415962.06

  元(其中:预算价1989572.97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74667.38元,规费112302.05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04305.86元,其他7996.19元),增值税239419.66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989572.97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74667.38元,规费112302.05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04305.86元,其他7996.19元),增值税239419.66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采 购 人:灌阳县市容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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