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万寿村饮水扩网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XCGGK2016043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万寿村饮水扩网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416,346.94元(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陆仟叁佰肆拾陆元玖角肆分)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1 |
太和镇万寿村饮水扩网工程 |
1 项 |
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完成交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
注:
(1)项目类型:货物类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3)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3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 2016 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4 提供2016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5 提供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2016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6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7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6.7.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需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提供网站的网页打印件)。
6.7.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8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6.8.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了备案手续。提供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的网页打印件。
6.8.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9 若非所投主要设备(PVC-U给水管材)的制造商,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本项目所使用主要设备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且中标后不得更改制造商及其品牌。
6.10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参加投标。
(参与正式投标时上述6.2-6.6、6.9项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七、公示期限
7.1 公示期限:自2016年11 月 28日至2016年 12 月 2 日(5个工作日)。
八、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8.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 11 月 28日至2016年 12 月 2 日期间(每天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之三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8.2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报名时需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报名:
8.2.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8.2.2 组织机构代码证;
8.2.3 税务登记证;
8.2.4 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6.7-6.9项的证明文件;
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2 月 20 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之三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 12 月 20 日10时00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十二、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之三开标室。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3- 3161506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19号
邮编:511500
(二)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80036
传真号码:0763—3383139
邮 箱:qyyxzb@163.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之三
(三)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80036
发布人: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