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砚山县者腊乡夸溪村委会那夺省级示范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
项目 编号 |
YSJYZC(竞) 2016-186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代理 机构 |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 |||||||
项目资金来源 |
政府出资 |
采购预算 |
199.927885万元 | |||||||
磋商内容 |
砚山县者腊乡夸溪村委会那夺省级示范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具体施工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建设规模 |
道路和挡土墙工程:道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 3460.17m 2 )排水边沟工程(石排水沟 1440m)石挡土墙 2073.6m 3 ,公厕工程( 3个);人畜饮水工程(挖沟槽土方 468m 3 、热镀锌钢管 1080m)通电工程:强弱电 DN100PVC管(电缆排管( C-PVC管 1080 m、干式变压器 1台、挖沟槽土方 345.6 m 3 )(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
报名地点 |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 84号原畜牧局 4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 |||||||||
磋商文件索取方式 |
在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 壹仟贰佰元 整(¥: 1200.00元)元,售后不退 |
磋商保证金 |
大写 贰万伍仟 元整(¥ 25000.00元)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砚华东路 84号原畜牧局 4楼) |
响应文件递交 方式 |
专人送至指定投标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或电话投标。响应文件请按时递交,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 |||||||
付款方式及期限 |
拨付方式按工程完工验收、审计完成后支付至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 |
施工 地址 |
者腊乡夸溪村委会 | |||||||
二、时限要求 | ||||||||||
报名及磋商文件索取时间 |
2016年 11 月 28 日至 2016年 12 月 2 日。 每天 8:00-11:30; 14:30-17:30(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6年 12 月 9 日 15 时 30 分 |
开标时间 |
2016年 12 月 9 日 15 时 30 分 | |||||||
保证金 交款时间 |
2016年 11 月 28 日至 2016年 12 月 8 日 17 时 00 分止 |
开工、竣工时间 |
具体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总工期: 90日历天 | |||||||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 ||||||||||
费用说明 |
采购过程中,无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 |||||||||
供应商资 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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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本次竞标要求竞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含叁级 )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能有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 2016〕 25号)文件要求,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已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州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未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进施工企业,应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原件,且不得为针对项目或者不足两年的证明); 6、供应商必须在近三年( 2013-今)具有 1个以上(含 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工程结构相同); 7、省外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滇登记备案证或者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8、供应商需提供近 3年( 2013年 -2015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 9、 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查询网址: http://gsxt.saic.gov.cn/ ,打印企业公示信息项中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网页页面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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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提交资料 |
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报名时,应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另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1、报名函;(格式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申办三证合一的可以不提供)、安生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申办三证合一的可以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养老保险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 6、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且不得为针对项目或者不足两年的证明) ; 7、提供近三年( 2013-今) 1个以上(含 1个)类似工程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8、有效期内的入滇登记备案证或者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供应商为省外企业时提供); 9、供应商需提供近 3年( 2013年 -2015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 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磋商申请人。 | |||||||||
文件要求 |
1、响应文件要求一式三份,正本 一份 ,副本 贰份 ,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完好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并注明“响应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递交至指定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按“相关附件”的组成所列内容及顺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因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次项目为一整包,磋商申请人不得对一个包中的项目进行拆分,少报或多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保证金 要求 |
1.用公司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保证金) 交入县交易中心账户, 并打电话到我中心确认。 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供查验。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定标说明 |
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 |||||||||
采购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云南省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 |||||||||
四、集中采购机构基本信息 | ||||||||||
保证金开户银行信息 |
户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砚山县支行 银行帐号: 2506062529021951020 | |||||||||
业务联系人 |
唐同贵 |
联系电话(传真) |
0876-2830183 | |||||||
采购单位 联系人 |
王跃坚 |
联系电话 |
15288620203 | |||||||
附件一:
报名函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项目编号为 的磋商函,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
一、我们根据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我们已详细审阅了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补遗、答疑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
三、我们同意遵循本报名函,并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即投标截止日期后 90天)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四、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五、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甲方(采购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如果违约,甲方(采购方)有权中止我方的成交资格,并有权选择其它成交人。
六、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 :
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