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迎宾居委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15〕7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迎宾居委;
2.2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新建d300排水管线240m,d500排水管线565m,污水提升泵站1座。总投资额约为278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2013年至今具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随时关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黔江区城西街道新华大道西段1128号
联系人:巫老师
电 话:023-79226990
传 真:023-7922699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华弘设计院401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92306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