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39-3783898
二、采购代理单位: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 工 联系电话:15106680037
三、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沂南县长虹水厂管道项目
2、项目编号:YNZFCG-2016-107
四、采购方式及内容: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管道及安装。(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申请人基本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另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行为。
六、资格预审事宜:(投标单位报名前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0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到沂南县政务大厅二楼201室(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营业执照(原件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承建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包括五大员证件)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来承揽供水类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得更换。参加投标报名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上一个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南县长虹水厂管道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4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七、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购买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向沂南县政府政务大厅交纳投标标保证金:60107.00元(陆万零壹佰零柒元整)。
(1)保证金账户名称:沂南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南支行
账 号:81867 0101 421 0000 72
(2)未在沂南县政务大厅办理基本账户备案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沂南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206室审核、备案。
2、招标文件15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八、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0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时须出示第三条要求出示的证件。
(2)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39-3221883
2016 年 11月28日
提示:为规范保证金退付流程,提升退付效率,请各投标人开标时务必携带退款手续,开标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整理收齐,统一退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