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ESBT-16178
1. 招标条件
恩施州经济开发区金龙大道(一期)道路供、污管网工程(一标段:供水工程)暂估价
部分材料采购 已由 _ 恩施州经开经发【 2010 】 18 号 文件批准,购买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业主为 恩施州经济开发区, 招标人为 恩施宏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恩施州经济开发区金龙大道(一期)道路供、污管网工程(一标段:供水工程)暂估价部分材料采购,总投资约 238.360661 万元。
2.2 招标内容:材料数量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其营业范围应包含球墨铸铁管及管件;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诚信度;
3.4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5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有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6 年 12 月 6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2 时 30 分至 17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 持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恩施市大桥路 58 号市建筑设计院四楼)购买采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 21 日 15 时,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 58 号中国邮政大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开标地点: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 58 号中国邮政大楼四楼)。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宏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大桥路 98 号 联 系 地 址:恩施市大桥路 58 号
联系人: 吴新社 联 系 人: 陈军
电 话: 13517186000 电 话 / 传 真: 0718-8243879
附件: 投标报名登记表.xls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