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信丰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水厂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水厂设备
项目编号:XFXD2016-XF-G0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晓楠
项目联系电话:0797-33971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西省信丰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信丰县嘉定镇阳明中路45号
联系方式:蓝先生0797-33116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江晓楠07973397112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 标准和规范
投标供应商所投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下表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国家电网《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的标准中要求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必须有质量技术监督相关部门的备案登记;
(二)工厂试验
试验按GB7251.1进行,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按其技术条件规定的项目进行过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应在国家认定的试验站进行,并提供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例行(出厂)试验,并提供出厂试验合格证书;
3、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进行现场验收试验;采购单位在现场验收试验期间,损坏的元器件由中标供应商无偿补供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须提供所投产品(低压开关柜)有效的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品目一)。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2.8178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9日 00:00 至 2016年12月02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江西省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企业
23.3.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3.3.2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3.3.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3.3.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3.5凡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在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评标结束后予以退还),否则不予认定。
23.4监狱企业
23.4.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4.2凡企业所在地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评标结束后予以退还),否则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