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码:0113111220161130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1
项目名称:衡水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滨湖新区净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项目承接主体
项目联系人:刘净贤 联系方式:0318-5290788 代理机构:河北润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衡水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滨湖新区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承接主体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区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 :衡水市红旗大街衡水湖水利工程开发管理处
采购人联系方式:高方明 0318-208206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翠微街303号东方太阳城兴雅苑13幢1-2层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净贤0318-5290788
采购预算金额:105000000.00
采购用途 :衡水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滨湖新区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采购承接主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6、投标人能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滨湖新区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融资搭建平台且具有市场化融资能力的;7、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1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不全,不予受理。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4、银行开户许可证;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润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11-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12-06
时刻说明: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服务周期:按采购人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8-5290788
受理质疑电话:0318-5290788
备注:项目编号:HBRJZB-201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