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61130_1055010745 |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县“7.19”特大洪水灾后农村饮水工程恢复重建项目已由正定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全部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正定县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新打机井1眼及配套等附属设施,拆除重建20平米井房1座,拆除重建围墙及部分路面恢复1处,水源井井室防护1处,管理房屋顶防渗处理1处,蓄水池池顶挡土墙维修1处。
建设地址:正定县境内
工 期:4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最高限价:59.1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日至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石家庄市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资料包括: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D.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2月22日9 时30 分,地点为石家庄市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定县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正定县常山西路44号
联 系 人:张凯
联系方式:0311-8801946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联 系 人: 张雄飞
联 系 方 式:0311-66535328 1364330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