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衢州市洁城环卫有限公司
二.单一来源编号: DYLY-2016-06990
三.采购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二期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万元 )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二期设备采购项目 |
项 |
1 |
600 |
衢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工程(一期)自 2015 年 1 月开始正式运营,项目一期土建设计规模 300 吨 / 天,设备规模 150 吨 / 天,近年来,随着我市 “ 五水共治 ” 工作的深入推进,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潜力,保证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正常处理,确保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稳定,我处拟实施衢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二期工程,该项目预算已经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项目评审最高限价 601.654 万元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1 、一期项目土建部分一次建成,已建好的土建设施均按照一期工程的设备型号、参数、位置进行设计和预留;二期扩容拟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与一期一致,且运用了多项一期供应商(江苏维尔利)的专利技术。 2 、二期扩容项目施工应不影响现有一期系统的运行,由一期工程的供应商来实施,对系统最为了解,可做到不影响现有系统的正常运行;一期工程运营工作目前由原供应商(江苏维尔利)承担,运营期限到 2017 年底,由原供应商(江苏维尔利)继续承担扩容施工,可以和运营期紧密结合,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设备供货、安装施工、调试衔接更顺畅,可保障扩容工程尽早投入使用,缓解现场渗滤液处理压力;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产生量较大,亟需进行扩容施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可以大大缩短建设周期。 4 、一期项目建设方及运营方江苏维尔利是国内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迄今为止唯一的上市公司,目前垃圾渗滤液工程业绩处理总水量全国第一,实力强、技术优势明显。 鉴于上述综合原因,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衢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二期设备,单一来源供应方为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拟定供应商:
1 、拟定供应商名称 :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拟定供应商地址 : 常州市汉江路 156 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王英达 |
高级工程师 |
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2 |
张砺彦 |
教授级高工 |
浙江大学能源工程设计院 |
3 |
扶炎明 |
高级工程师 |
杭州环境集团科研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2016 年 10 月 13 日,衢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组织专家对《衢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二期扩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专家论证,专家组认真听取了业主单位的项目介绍,认真查阅了相关项目资料,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一致意见: 鉴于项目一期中标方的处理工艺,考虑到二期设备的兼容性、运行可靠性及三年以来的运行经验、处理达标情况,二期建设工艺拟与一期工艺一致、设备匹配,最大化利用现有一期设备产能、进水出水等设施,以节省投资和保障运行管理的稳定有效。
论证意见附件:
十.其它事项:
1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 5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衢州市洁城环卫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雪飞
联系电话: 0570-8080317
传真: 0570-8080317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顺风东路 7 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衢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严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0-8757615
传真: 0570-8757615
地址:衢州市三江东路 2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