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1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委托,现对(重招)2016年采油类化学剂集中招标(公开,污泥干化剂 悬浮固体去除率≥50%-江苏)所需污泥干化剂采购公开招标申请人进行单项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61003-1023-1875-B1
2.项目内容:(重招)2016年采油类化学剂集中招标(公开,污泥干化剂 悬浮固体去除率≥50%-江苏)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水处理用化学剂\污泥干化剂 悬浮固体去除率≥50% 150.00 吨 包1-污泥干化剂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06月30日 ,江苏油田企业指定仓库
5.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其他资格要求:1.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书》。
2.取得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体系认证范围涵盖标的物。
3.提供近2年内具备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或直接用户出具的质量验收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
4.提供近2年石油行业投标产品销售业绩证明(供货合同或增值税发票等)。
5.签署《供应商投标承诺书》。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不接受流通商申请。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8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户名: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南京汉府支行营业室
账号:4301015829100305660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1月26日8:00到2016年12月03日17:00。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 09:30。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江苏省南京市(其中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纸质版和U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7.对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8.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025-86486189
电子邮件:wzchenlong@sinopec.com
专业技术咨询:
单 位: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处
联 系 人:尹浩
电 话:0514-87763863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