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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市临渭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南市临渭区 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由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以(渭临水发〔2014〕 134号)批准设计,渭南市临渭区经发局以(渭临经发〔2016〕 303号)批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 87万元其余为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总投资: 107.89万元。招标人为渭南市临渭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一个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施工标项:( 1)张胡供水工程:新建水塔 1座,新建管理房 15m 2、维修井房 25m 2、围墙拆除 35m,新建围墙 66m,水站路面硬化 210.72m 2,水站大门 1付,配套水泵 1台套,消毒设备 1台套,铺设Φ 110PVC-25塑料管 6.8km;

  ( 2)前进供水工程:新建水塔 1座,新建管理房 18m 2 ,新建围墙 67m,大门 1付,配套水泵 1台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及资格证,近三年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项目。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 2016年 12月 2日至 12月 6日 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进行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16年 12月 7日至 12月 11日,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和资格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原件验后退回。在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 58号成长大厦 8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标项招标文件 2500元 /套。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2月 27日 14:00,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渭南市临渭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

  联 系 人:师 工

  电 话: 0913-3031986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大街交叉口向西 50米成长大厦 8楼

  联 系 人:刘 瑶

  电 话: 029-85330139 1806653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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