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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6-1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纳溪区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ZZFCGGJ(2016)40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行政区划: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

  公告发布时间:2016-12-02 10:30

  采 购 人: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包个数:1

  各包描述: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只需提供具有企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2016年1月1日后新成立公司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凭证,2016年9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承诺函】。2、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4、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现场原件备查】。5、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6、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2016-12-03 09:00到2016-12-12 10:30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采购文件。

  供应商报名方式: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采购文件。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16-12-13 10:00到2016-12-13 10:3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四段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904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2016-12-13 10:3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四段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904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金 额:人民币9000元(人民币玖千元整)。 请供应商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使用投标人帐户通过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缴费链接自主选择相应银行,以网银方式或网上快捷投标方式向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并在转款凭证上注明: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注:转款户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提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前24 小时,对逾期未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磋商权利。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10:30点前(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将保证金的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以便采购方能在磋商前确认各供应商的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磋商响应文件中也须包含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兹证明递交了磋商保证金。 注:1、代理机构将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失败的于项目当日),向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提交填写完整无误的保证金退还申请。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代理机构书面提交来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解退所有非成交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向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提交来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所缴磋商保证金。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采 购 人: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泸州市纳溪区百梯巷25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0-428210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四段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904室;联 系 人:任女士;联系电话:0830-370607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 系 人: 任女士 联系电话:0830-3706070

  备注: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磋商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的“项目开标前状态”栏目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磋商条件,代理机构将不组织本项目开标。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49.9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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