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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连江县城区排水系统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港湾施招[2016]2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城区排水系统完善工程(施工)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6】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埋设雨水管道3.79KM、污水管道6.87KM,预算总造价4793839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拟对连江县中心城区道路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共有8条道路:文山北路(华光路至文笔西路)、马祖东路(文汇路至敖江北路)、敖江路(可门路至凤园东路)、文山南路(益运车站至丹凤东路)、可门路(104国道至敖江北路)、丹凤东路(104国道至连江污水处理厂)、金安东路(敖江北路至温泉北路)、文笔东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总长6.78km(含支管1.63km),管径D400-D1400;雨水管网总长3.79km(含雨水口连接管0.37km),管径D600-D1200;以及对易涝路段(丹凤路、敖江路、文山路及文笔路)进行路面竖向抬升。项目总用地面积40819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793839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5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7.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月 5 日至 2016年 12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招标图纸(电子文件光盘)每份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29日 9:00 时前到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连江县, 邮编:350500 ;

  电 话:0591- 26161879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新店镇南平西路199号,邮编: 350012 ;

  电话:0591-23507156 传真:0591-23507156

  联系人:小姜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监督部门: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住建局大楼2层

  电话:0591-2612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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