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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市息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息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称本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息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计划解决孙庙乡、路口乡、东岳镇、小茴店镇、夏庄镇、杨店乡、长陵乡、八里岔乡、关店乡、曹黄林镇、张陶乡、项店镇、陈棚乡、岗李店乡、彭店乡、临河乡、包信镇等17个乡镇41个行政村的12.5207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的问题。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材采购和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息县境内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

  施工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标段

  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

  采购供货期:根据工程进度,满足甲方要求

  2.6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20个标段,其中13个施工标段、5个管材采购标段、2个监理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2.6.1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SG-01):主要内容为陈棚乡供水站工程建设任务。涉及1.3671万农村居民。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SG-02):主要内容为临河乡、曹黄林镇供水站工程建设任务。涉及1.2719万农村居民。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SG-03):主要内容为八里岔乡供水站工程建设任务。涉及1.3467万农村居民。

  第四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SG-04):主要内容为夏庄镇供水站工程建设任务。涉及0.9117万农村居民。

  第五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SG-05):主要内容为小茴店镇供水站工程建设任务。涉及1.5034万农村居民。

  第六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SG-06):主要内容为关店乡供水站工程建设任务。涉及1.5980万农村居民。

  第七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SG-07):主要内容为岗李店乡供水站工程建设任务。涉及0.8892万农村居民。

  第八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SG-08):主要内容为长陵乡供水站工程建设任务。涉及0.6035万农村居民。

  第九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SG-09):主要内容为包信镇、东岳镇供水站工程建设任务。涉及1.0601万农村居民。

  第十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SG-10):主要内容为张陶乡供水站工程建设任务。涉及0.5897万农村居民。

  第十一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SG-11):主要内容为路口乡、彭店乡供水站工程建设任务。涉及0.7358万农村居民。

  第十二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SG-12): 主要内容为孙庙乡、杨店乡供水站工程建设任务。涉及0.6436万农村居民。

  第十三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SG-13):主要内容为项店镇供水站工程建设任务。涉及0.6436万农村居民。

  2.6.2管材采购标段:

  第一标段 (合同编号:XXYSAQ-2016-GC-01) :小茴店镇、长陵乡、包信镇、东岳镇供水站工程PE管材及管件采购。

  第二标段 (合同编号:XXYSAQ-2016-GC-02) :夏庄镇、陈棚乡、岗李店乡供水站工程PE管材及管件采购。

  第三标段 (合同编号:XXYSAQ-2016-GC-03) :临河乡、项店镇、张陶乡供水站工程PE管材及管件采购。

  第四标段 (合同编号:XXYSAQ-2016-GC-04) :路口乡、彭店乡、关店乡供水站工程PE管材及管件采购。

  第五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GC-05):孙庙乡、杨店乡、八里岔乡、曹黄林镇供水站工程PE管材及管件采购。

  2.6.3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JL-01) :承担 息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小茴店镇、长陵乡、包信镇、东岳镇、夏庄镇、陈棚乡、岗李店乡 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6-JL-02) :承担 息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临河乡、项店镇、张陶乡、路口乡、彭店乡、关店乡、孙庙乡、杨店乡、八里岔乡、曹黄林镇 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至第十三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拟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拟派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造价员须配备齐全,并提供其身份证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

  (7)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3年1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8)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9)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1.2管材采购标段(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为1亿(含1亿)以上,并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质量检测报告;

  (4)投标人自2013年11月1日以来有同类产品生产经验(以合同日期为准);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售后服务体系完善;

  (6)本标段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1.3监理标段(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3年1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7)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 及其拟派的相关执(从)业人员 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5施工标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3.6注:各投标人可以投报两个标段(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投报一个标段,且须与投标文件拟派项目经理一致),只能中标段序号在前的一个标段。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2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4.3招标文件2000元人民币/标段(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4报名时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总监(监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1362397399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17737031584

  行政监督机构:息县水利局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1350761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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