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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宾西开发区新建两万吨供水厂工程自控系统、监控系统增项及厂区道路增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码:HL-ZF/2016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西开发区新建两万吨供水厂工程自控系统、监控系统增项及厂区道路增加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宾县发展改革局以宾发改(开)【201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三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宾西开发区新建两万吨供水厂工程自控系统、监控系统增项及厂区道路增加工程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宾县宾西镇

  2.3建设规模:宾西开发区新建两万吨供水厂工程自控系统、监控系统增项及厂区道路增加工程

  2.4建设内容:自控系统、监控系统增项及厂区道路增加工程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总投资额:200.43万元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2.9标段划分:本工程无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已交工项目)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全程参加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3.7 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

  3.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05日至2016年12月09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以下4.4条中全部材料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0号地王大厦1005室黑龙江省汇龙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本项目网上招标公告打印件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可以为复印件且防伪码可查,否则不予受理);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9)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1人)注册证书、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小班子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或施工员1人、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岗位证书、身份证;法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公章;

  (12)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证明;

  (13)近三年(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已交工项目)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

  (14)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3 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6.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三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龙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349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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