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新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6]30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姜山镇新汪村
项目规模: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12583米,管径为DN115-DN315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约1582.22万元
工程造价:13700747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鄞州区姜山镇新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 60周岁以下)
其它要求:1)、专职安全员一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3年 1月 1日起至今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 3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指非联合体形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指必须含有污水管接户的污水治理工程,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须含监管部门或交易站或交易中心备案章)、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提供的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盖章),若工程特征、类型等无法认定时,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
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施工资质。
4.入围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份,售后不退。 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提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
提交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或个人等均无效)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下午15:0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账号:35066046162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姜山支行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
联系人:胡静波
联系电话:0574-88454255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4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方主任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励伟
电话:13567882686,传真:0574-8830879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