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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新张俞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6-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姜山镇新张俞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鄞发改投[2016]29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姜山镇新张俞村

  项目规模:污水部分DN315HDPE实壁管(SN8)598m、DN200HDPE实壁管(SN8)5272m、DN160HDPE实壁管(SN8)10561m、DN315HDPE实壁管(SN16)2942m、DN75HDPE实壁管(PE100,1.0MPa)480m、DN110HDPE实壁管(PE100,1.0MPa)70m、D200塑料检查井943座、D315塑料检查井338座、D450塑料检查井20座、500×500钢筋混凝土井70座、700×700钢筋混凝土井89座、1000×1000钢筋混凝土井139座、1200×1200倒虹井10座、压力释放井2座、排气井1座、提升井2座、联户处理系统3座、1m3玻璃钢隔油池4座、2m3玻璃钢化粪池23座、4m3玻璃钢化粪池7座、6m3玻璃钢化粪池6座、15m3玻璃钢化粪池1座;雨水部分DN300HDPE双壁波纹管(SN8)530m、DN225HDPE双壁波纹管(SN8)7296m、480×360砖砌检查井461座、500×500砖砌检查井27座。新张俞村总户数暂按1383户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2057.98万元

  工程造价:16871217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姜山镇新张俞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 60周岁以下)

  其它要求:

  1、专职安全员一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3年 1月 1日起至今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 3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指非联合体形式)。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指必须含有污水管接户的污水治理工程,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须含监管部门或交易站或交易中心备案章)、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提供的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盖章),若工程特征、类型等无法认定时,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

  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 [2014]231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

  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 5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且未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电子信用证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信息为准)。

  联合体投标 1.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gjy.nbyz.gov.cn )网站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书面版在开标当日统一发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350660461620。

  注意:投标人须从基本存款账户中汇出,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鄞州区姜山镇 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4 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方主任

  电话: 0574-88450758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

  经办人:陈麒麟

  电话:0574-88103779;传真:0574-88107620

  附件: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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