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号:克东招备字SG-2015-31
1、 招标条件
克东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克东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克东县人民医院院内
2.2建设规模:日处理能力320m?/d
2.3计划总投资:计划总投资额12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7月30日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无标段划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行贿受贿记录、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和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任职证明、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和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所递交的养老证明将在报名成功后核验其真伪,如查实养老内容不真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施工项目机构施工现场人员联系单、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证(包括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A证、拟派项目经理的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配备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缺一不可),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外省投标单位提供)
(2)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项目小班子成员按下列要求配备:项目经理(双证)1人、土建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双证)、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双证)、材料员1人、取样员1人(上诉人员要求机电相关专业)。
4.4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到龙沙区劳卫路12号(齐齐哈尔市建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踏勘现场时间及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东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建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沙区劳卫路12号 邮 编:161000
联系人:侯彦鑫 联系电话:0452-2211589
传 真:0452-2211700
齐齐哈尔市建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