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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外运处置后备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6-1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采购编号:MZCD-1608-116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预算金额: 2,500,0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余勤 项目经办人:张丽

  各供应商:

  受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外运处置后备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61111]-650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外运处置后备服务项目。

  三、服务范围:负责接收、运输、处置珠海市东部城区下列6座污水处理厂的超出珠海北区污泥处置中心处置能力(处置规模约250吨/日,以环保部门批复为准)的多余污泥。

序号

污水厂名称

1

拱北水质净化厂

2

香洲水质净化厂

3

北区水质净化厂

4

吉大水质净化厂

5

南区水质净化厂

6

前山水质净化厂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投标人必须填报的内

  容如下:

污泥每吨处置费单价最高限价

污泥外运每吨运输费单价

最高限价

污泥外运处置费每吨单价

最高限价

235元/吨

150元/吨

385元/吨

备注: 污泥外运处置费每吨单价﹦污泥每吨处置费单价﹢污泥外运每吨运输费单价;投标人在填报污泥外运处置每吨单价报价时须将各类设备费、管理费、过磅费、保险费、员工服装费、员工工资、税费等全部费用全部计入,结算时采购人按照中标人的中标污泥外运处置费每吨单价×外运处置污泥吨数结算合同价款,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特别说明:①因招标时无法确定需外运处置的污泥总重量,故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报价;投

  标人的污泥每吨处置费单价报价、污泥外运每吨运输费单价报价、污泥外运处置费

  每吨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上述表格规定的相应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②因采购人与香洲区主城区各污水处理厂已经在原有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如污泥处置

  地在珠海市内的,由污水处理厂将污泥运输至污泥处置地,故投标人污泥处置地如

  为珠海市内的,则不产生污泥外运费用;该类投标人在报价时污泥外运每吨单价报

  价必须为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③本项目将依次选取污泥外运处置费每吨单价最低的前两位投标人为最终中标候选人,

  获得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资格。

  ④本项目污泥外运处置首先须满足排名第一位的中标人的接收污泥处置规模, 如有多

  余须外运处置的污泥量时将安排给排名第二位的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完全理

  解并承诺按照采购人的安排实施服务,中标后不得就此问题提出任何异议。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以污泥外运处置费每吨单价报价进行评标,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六、服务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或至采购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七、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资质证书;

  4.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来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已建运行达标的污泥处理设施有富余能力、珠海市外投标人(中标后)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属地市级环保部门书面同意接纳处置珠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的的批复文件原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4.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6年12月9日08时30分起至2016年12月15日17 时30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九、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二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15时00分。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二号开标室。

  十一、本项目不举行统一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66号)。

  十二、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吴戍元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办公电话:0756-2622910

办公电话:0756-3359378

传    真:

传    真:0756-3323699

采 购 人: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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