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宾阳县妇幼保健院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直饮水能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直饮水能源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GXJLNG2016F25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直饮水能源服务 1项,服务时间4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112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在人员、管理、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仙葫大道西 184号B区2号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购买。
4、购买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 2016年1-10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 ;(3)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所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开具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日期内)。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携带原件以供核对,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 2016年12月28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南湖支行
账 号:20-012101040046007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6年12月29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仙葫大道西 184号B区2号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6年12月29日10时00分在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仙葫宾馆旁)]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名称:宾阳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建设区 16号
联系人:廖乃全
联系电话: 0771-8250471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西 184号B区2号楼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 0771-5841135(项目部)、5583316(财务部);传真号码:0771-5841135
3、监督部门: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0771-8231525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