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SZDGCJS2016-003号
松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建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 经 松发改初设〔 2016〕 189号 文件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 31652.75平方米 ,其中新增用地 4986.75平方米 。提标扩建工程总规模为 4. 5 万立方米/ 日,其中扩建工程规模为 2万立方米 /日。 建设地址位于位于松阳县污水处理厂 。项目业主为 松阳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松阳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的 松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建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包括新建生化池二座、配水井 1座、二沉池二座、污泥泵房一座、反硝化滤池一座、原改进型 SBR池改造为水解酸化池,增加进水泵房,鼓风机房,变配电间、污泥处置用房、加药间设备以及提标扩建部分电气、自动化和除臭设备,新建尾气排气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具有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 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人自 2011年 1月 1日 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工程造价金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安装 工程专业 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 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 C类证书 ,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 [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3年 1月 1日 起至投标截止 10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公布 ,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lssggzy.com)、松阳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 http:// www.sycgzb.com)。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传真: 0578-2159609、 2121173。投标人质疑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日前。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 12月 30日 9时 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松阳县城环城西路 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市政广场东首)】。
招标人地址: 松阳县长松路 290号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0578-8680109
招 标 人: 松阳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 2016年 12月 09日
备案单位:
备案时间: 2016年 12月 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