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FJHS-2016398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顺昌县洋口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道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JHS-2016398),作如下更改及补充:
一、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6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
(二)主要材料参考品牌
主要材料品牌明细表
工程材料参考品牌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品牌1 | 品牌2 | 品牌3 | |
1 | 水泥 | 炼石 | 金牛 | 海螺 | |
2 | 钢筋 | 三钢闽光 | 宝钢 | 武钢 | |
3 | 管网 | 晟扬 | 伟星 | 中财 | |
4 | 排水管道 | 晟扬 | 伟星 | 中财 | |
5 | 120mm 大理石板 | 规格型号及品牌由甲方指定 |
说明:
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关于本工程部分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及指定品牌如上表。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有权更改材料设备的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应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二、投标函附录 中 第3项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承包人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总工期每延误壹天罚款2000元人民币,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第7项保修责任:保修期限为: 一年。
三、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cztb.com)网站上发布。
四、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均做以上更改。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 标 人:顺昌县洋口天然自来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