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荔浦县环境保护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荔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设施运维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荔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设施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GXJLGL2016J12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丽莎
项目联系电话:0773-25838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荔浦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荔浦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覃先生 159780145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丽莎 0773-2583851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叠彩路6号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荔浦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主要承担荔浦县农村各乡镇49项目点(套)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包括终端进出水水质日常检测、日常巡查、调试及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应急处理、管网疏通清淤维护、终端及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及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技术协助、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生活污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或机电设备维护或环保施工资质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12月21日 10: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路6号5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有效资料获取采购文件:(1)、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以及委托代理人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磋商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最近一个季度的社保证明;(2)、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需复印件一套且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
磋商文件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21日 09:30 至 2016年12月21日 10: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路6号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2月21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路6号5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荔浦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荔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设施运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荔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设施运维项目
二、项目编号:GXJLGL2016J1203
三、采购服务名称、数量、项目概况: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概况 |
1 |
荔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设施运维 项目 |
1 |
项 |
本项目为荔浦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主要承担荔浦县农村各乡镇49项目点(套)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包括终端进出水水质日常检测、日常巡查、调试及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应急处理、管网疏通清淤维护、终端及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及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技术协助、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5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生活污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或机电设备维护或环保施工资质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12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12月 16 日止,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路6号5楼)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有效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1)、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以及委托代理人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磋商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最近一个季度的社保证明;(2)、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需复印件一套且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
八、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 20 日下午17时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桂林西城支行
银行账号:2103 2091 0930 0013 495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 21 日上午10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路6号5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2月 21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磋商等候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路6号5楼),具体磋商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一、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荔浦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荔浦县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 15978014558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叠彩路6号5楼
项目联系人:覃丽莎
联系电话: 0773-2583851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荔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7233366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 12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丽莎
项目联系电话:0773-258385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