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61213_30407979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招标人:-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包钢采购中心 。
项目编号: CGZX-ZB-201611-B050201-193
2.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概况如下:
标段标段名称最高限价(不含税/元)
1动供总厂(原热电厂)水处理系统用药剂总包114万元
2薄板厂冷轧废水处理站药剂总包招标17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 注册资本100万及以上。
3.4 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到包钢招标中心301房间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厂区支行
账 号:15001716680052500347-0002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首次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提供以上全套原件或扫描件;其余投标人提供复印件A4纸】 。
5.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元):每标段10,000元。
户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号:15001716680052500347-000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厂区支行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招标中心(原包钢环保楼)401房间。
6.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7.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异议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向包钢招标中心提出异议。电话:0472-2189624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采购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河西工业区包钢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472-2181973
招标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
联 系 人:王先生(文件售卖) 0472-2189621
王先生(项目咨询) 0472-2189627
传 真:0472-2189623
电子邮件:bgzbzx@163.com
包钢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