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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洛南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项目概况

  陕西鸿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南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洛南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陕环批复 ﹝2016﹞4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市县专项财政配套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洛南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 、招标编号:HYZ-20161217

  2.3、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

  2.4、工程地址:洛南县永丰镇、石门镇、巡检镇、洛源镇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

  一标段:洛南县永丰镇火寨村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

  二标段:洛南县石门镇下铺村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

  三标段:洛南县石门镇刘家村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四标段:洛南县巡检镇垃圾焚烧炉设备供应安装

  五标段:洛南县洛源镇垃圾中转站设备供应安装

  六标段:洛南县环保宣传标示牌制作安装工程

  七标段:垃圾转运车、手推车、垃圾转运箱、户用垃圾桶的供应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三标段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提供年检报告网上截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具备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陕西建设网)企业查询截图。

  3.2、四、五、六、七标段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授权书);六标段投标人可不提供厂家授权书但营业执照中须具有广告类或装潢类或牌匾制作经营范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标段不可兼投。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4.2资料要求:上述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中3.1-3.3条规定的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套(胶装成

  册),原件备查

  4.3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100号金叶家园C座302室(太白路立交东南角国美电器后院)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各界导报》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洛南县环境保护局联系方式:李主任15769142896

  代理机构:陕西鸿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李丹029-88376496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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