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排水泵站清污机及室外配电控制柜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ETDZZC2016-111#
三、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一个包 |
排水泵站、清污机及室外配电控制柜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所投清污机和潜污泵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四)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62 |
具体的技术参数详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2016 年排水泵站清污机及室外配电控制柜政府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12月19日8时30分至2016年12月 23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黄河路与沂州路交汇处青年公社中心417室
3、方式:报名现场发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 1月 6日 9时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东营市东三路)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 1月 6日 9时(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东营市东三路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路与东四路路口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546-830019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黄河路与沂州路交汇处青年公社中心417室
联系人:刘万泽
联系方式:0546-8012277
八、其他:
1、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后不得更换。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可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的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30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