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科建施招(2016)将第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白莲镇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农业【2016】22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白莲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将乐县白莲镇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将乐县白莲镇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地方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将乐县白莲镇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为546万元。
2.5招标范围:招标图纸为依据,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人员应具有效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8投标人未因失信、欠薪、上黑名单等行为被司法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禁止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3.9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检察机关查验,投标企业无需提供资料);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向云霞;联系电话: 0598-2260358、13850883969。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 ,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其它资料另行捆绑另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元。
6.3提交方式: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名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月11日9:30时,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二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提交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白莲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将乐县白莲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肖燕清
电 话:1528057597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将乐县水南镇盛亚花园5号楼203室
联系人:高小姐
电 话:0598-2260358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9031 0100 1001 0000 0405 24
交易中心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2267169
请注明“将乐县白莲镇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县医院正对面社保二层
部门或机构名称:
将乐县监察局: 电话:0598-2333843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98-2326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