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1台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2 供货安装地点:即墨市汽车产业新城富维工业园区;
2.3 供货安装期:2017年3月1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2.4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近 三 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3 拒绝市场信誉不良(如不良业绩、社会信誉不良、近年出现安全事故等)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0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2555号
联系人:张小川
电 话:0431-858865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申晓晶
电 话:0431-86805780、87990285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