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稻城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第三次) (项目名称)已由 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稻发改函【2014】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稻城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藏区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稻城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稻发改函【2014】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稻城县。
2.2建设规模:建设三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分别设立一级、二级、准保护区,安装隔离保护围栏、界桩、标志牌、宣传牌、道路警示牌,并在一级保护区内培植人工草地。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2015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施工标段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月 26 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 12月 30 日 23时59分00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 月 18 日 9 时30分,地点为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稻城县水务局
地 址: 稻城县金珠镇
邮 编: 627750
联 系 人: 巴桑
电 话: 0836-5727723
传 真: 0836-5728828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4F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28-87622639
传 真: 028-8762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