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鹤山市第二水厂工程已由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鹤发改资〔2016〕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鹤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广东鹤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自筹3323.99万元,向银行贷款7755.98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监理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项目以西江水为饮用水水源,建设规模为9.5万立方米/日,建筑面积7222.55平方米,具体包括:1、取水工程:利用原取水泵站,更换取水泵两台。2、净水厂工程:含管式静态混合器、网格絮凝池、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等。其中,反冲洗池、二级泵房、投矾加药系统和加氯消毒系统利用已有设施,增加设备;V型滤池、网格絮凝池、平流沉淀池、清水池为此次工程新建。3、排泥调节工程:新建排泥调节池、排水调节池、浓缩池、贮泥池、脱水机房等。4、其他工程:新建维修车间,电房等。工程建设地点为:现东坡水厂厂区西侧。施工工期为230日历天。
项目管理范围: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的施工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内容: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管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建安工程投资:10361.10万元,项目管理合同估算价为 163.592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由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建设行业资信证书(工程监理)资信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乙级;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投标条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 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回执日期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获取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4.3 获取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①建设行业资信证书(工程监理)网上打印件或监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人民检察院开具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鹤山市建设工程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项目管理)》(表格从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叁份)。
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广东省外企业提供)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
提供以上①~③原件、④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及①~④一式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6日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10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鹤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业路900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0-899032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六楼601房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822416757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人民路35号一楼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0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