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秭归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孔板式格栅采购安装项目 已由秭发改审批[2016]33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秭归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孔板式格栅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内容:
主要采购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伴随服务 |
备注 |
孔板式细格栅除污机、反冲洗水泵、不锈钢溜槽、螺旋压榨机、反冲洗管路、排水管路、渠道改造土建施工等 |
县城污水处理厂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运 输
安装调试
检验验收
技术培训
售后服务 |
/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给许可:
①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③投标人须为拟投本项目核心产品(孔板式细格栅除污机)的生产/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3年12月至今,投标人须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拟投本项目产品用于处理规模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的项目) 。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①若有委托代理人,则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
②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须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3日15时00分至2016年12月30日17时30分,登录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须注册成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具体操作参见:
http://www.zgzb.gov.cn:9000/zgWebSite/InfoDetail/?infoid=b799caa3-7ca1-4d23-aaeb-2989d11b9f06&CategoryNum=018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5.2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5.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逾期送达的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向东风 联系人:尤小龙
电 话:15072516111 电 话:18062384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