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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庄河市长岭镇小城镇供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岭镇小城镇供水管网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长岭镇小城镇供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庄发改[2015]1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长岭镇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供水设备、钢筋取水池、给水支线路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庄河市长岭镇长岭村、洪昌村、双盛村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

  装修工程:装修面积: 层数: 其他: 。

  专业工程:

  市政工程: 工程需供水设备一套,钢筋取水池一座(15.9cm×15.9cm×4m),新建给水主管线DN200-2500米,给水支管线DN160-3216米,给水支管线DN100-1924米,给水支管线DN50-2740米,给水支管线DN40-60米,给水支管线DN32-2700米,φ1200立式圆形砖砌给水检查井,φ1200砌砖水井表(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绿化专业:

  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800 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需供水设备一套,钢筋取水池一座(15.9cm×15.9cm×4m),新建给水主管线DN200-2500米,给水支管线DN160-3216米,给水支管线DN100-1924米,给水支管线DN50-2740米,给水支管线DN40-60米,给水支管线DN32-2700米,φ1200立式圆形砖砌给水检查井,φ1200砌砖水井表(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3 月 5 日开工至 2017 年 6 月 3 日竣工,计划工期 90 天。

  2.4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2.5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工程需供水设备一套,钢筋取水池一座(15.9cm×15.9cm×4m),新建给水主管线DN200-2500米,给水支管线DN160-3216米,给水支管线DN100-1924米,给水支管线DN50-2740米,给水支管线DN40-60米,给水支管线DN32-2700米,φ1200立式圆形砖砌给水检查井,φ1200砌砖水井表(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至少2016年10月份至2016年12月份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且IC卡刷卡认证通过)。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开标前需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 月 6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报名地址)报名。 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地点)同时进行投标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5.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 月 19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相关证件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庄河市长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同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庄河市黄海明珠汇金国际大厦20楼
邮编: 邮 编: 116400
联 系 人: 梁冲 联 系 人: 赵晓伟
电 话: 0411-89240201 电 话: 0411-8981277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tzgs201007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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