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轮台工业园区建设拉依苏工业园区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轮台工业园区建设拉依苏工业园区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已由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环资[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轮台县长瑞鑫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园区自筹和PPP投资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轮台工业园区建设拉依苏工业园区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址:轮台县拉依苏工业园区
2.3 建设规模:本次项目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5000m3/d,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及AO生化池-MBR池-臭氧催化氧化”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污泥调理池-隔膜压滤机”工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再生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
2.4 工程投资额: 约10624万元
2.5 计划工期: 约29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 月30日。
2.6本工程招标共分 1 个标段。
2.6.1本次项目招标的范围如下:轮台工业园区建设拉依苏工业园区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包括
厂区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总图内土建及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具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月20 日至 2017 年1月24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jztb.net)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请持单位介绍信及《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必须在两个月内)到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库尔勒市人民东路铜锣湾广场5楼)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轮台县长瑞鑫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轮台县 地 址:库尔勒人民东路铜锣湾五楼
邮 编: 841600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 0996-4685979 电话(传真): 0996-2610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