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4〕18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沿线需迁改的管线综合规划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境内,起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南出口,与机场高速太成立交相连,途经白云区人和镇、钟落潭镇,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九龙镇,增城市中新镇、永宁街、仙村镇、石滩镇,最终接入增莞深高速公路,项目路线总长65.18公里。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设特大桥17.478931km/11座,大桥13.988km/36座;中桥0.462km/7座,小桥0.068km/3座,互通16处,服务区1处,管养中心1处。
2.1.2 招标范围:根据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需要对太成立交、太成立交-凤岗路、方华路、人和新和路-高增桥东岸、金盆立交范围、九龙东立交范围、仙村立交范围、新新公路八处的各类管线迁改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满足相关规划部门要求的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方案;并对太成立交范围内的排水迁改进行专项设计。本次规划设计范围总涉及面积约177公顷(具体范围以实际需要纳入规划范围的数量为准)。
2.1.3 项目进度要求、时间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成果提交期限:出具正式报告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0天内。并结合各工点工程进度情况提交成果。
2.2 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只设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⑵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3)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附录5。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报名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②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适用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情况)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7日9:30, 投标人应于2017年3月7日9:00至9:3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邮寄的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800号
邮 编:510288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0-82040790转812
传 真:020-82040790转830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室
邮 编:510620
联 系 人:王 工
电 话:020-87575800转805或803
传 真:020-87578002转823
邮 箱:bjzj_gz@163.com
日期:2017年2月8日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处下载。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