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辽阳石化分公司动力厂污水车间用聚合氯化铝 | ||||||||||||||||||||||||||
项目编号 | 2017-0183243-CPMC-0003192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种类及规模:辽阳石化公司动力厂污水车间用聚合氯化铝3960吨。不分标段。 2.使用功能:生产 3.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无 6.项目进展情况:2017年4月30日前开始分批交货,卖方汽运至辽阳石化动力厂现场。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2.供货方须提供该产品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石油、化工行业污水处理领域用做污水处理絮凝剂3个以上满足用户使用条件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及用户评价报告。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且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制造商。 3.投标人须提供所推荐的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和产品发展历史简介,该产品必须具备成熟可靠的现场应用方案设计和其它用户使用经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实际的历史统计资料,以证实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业绩证明中还须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用户名称、联系方式等(业绩证明必须可以进行确认,必要时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承诺)。 5.申请投标的产品在近两年内未出现过质量问题,造成用户生产波动或不按时供货现象(提供承诺)。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2月28日 16时00分00秒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2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宏伟路134号241房间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电汇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付款方式:从潜在投标人账户电汇至招标机构指定账户(汇款单备注栏注明:莫工聚合氯化铝标书费)。不接受汇票、支票和现金及以个人名义其他方式汇款。 2.不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请与招标机构联系。 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 |||||||||||||||||||||||||||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3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宏伟路134号328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3.投标截标时间2017年3月16日9:00,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 |||||||||||||||||||||||||||
六. 开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