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70228Z0122
一、招标条件
吉林市脑康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吉林市脑康医院,采购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 吉林市脑康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
3、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4、供货期:15天
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6、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一)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二)性能参数及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设备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
3、具有操作和临床培训、并提供培训承诺书;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应有类似项目业绩。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6日16时止。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6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 9 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220000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账号: 0720622011015200000258。
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解放西路16号)8楼804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脑康医院
办公地址:吉林市
联系人:周敬君 联系电话:13578503922
采购代理机构: 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
联系人: 韩一鸣 联系电话: 0432-64650118
监督机构: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