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 港闸路(黄海路-城港路)、港闸区经十二路工程 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
2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区。
(2)工程概况规模:
⑴ 港闸路(黄海路-城港路)工程的绿化建设内容为:行道树、两侧绿化景观带。概算约为550万元。
⑵ 港闸区经十二路建设内容为:行道树、两侧绿化景观带。概算约为1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03月至2017年06月。
3 、本招标工程 分A、B两个标段 ,其中:
A 标段: 港闸路(黄海路-城港路)绿化工程,概算约为550万元。
B 标段: 港闸区经十二路绿化工程,概算约为1000万元。
申请人可申请参与每个标段的投标。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根据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通建规【2011】137号文的要求,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根据《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文件),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企业业绩要求: /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5)其他要求: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工程(标段)报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工程(标段)报名,但同属于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工程(标段)报名。
5 、资格后审的其它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2)具有 独立订立合同 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 项目负责人 的资质等级及业绩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5)本公告如需投标人提供企业及 项目负责人 业绩的,均须提供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 税务发票原件 (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 完税证明 (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公告未作业绩要求的,不必提供。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企业正式人员 (提供劳动合同关系、2016 年08月-2017年01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7)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请江苏省内的投标单位自行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申请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上传于CA系统。对于省外投标单位,当地检察机关已开通网络查询的,可将申请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上传于CA系统;尚未开通网络查询的,须到当地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于CA系统(含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8)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 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6 、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前答疑、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等资料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www .ntcetc.cn )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和CA网上招投标系统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五楼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00元,售后不退。 标书的收费标准与支付方式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www .ntcetc.cn )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开通我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其中由城建集团收取的100元标书费用收据的领取方式为:投标人在评标过程完成之后可以持凭证(应当清楚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名称)至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停车楼9楼财务科) 换领票据,每周的周三、周四下午集中办理开票手续。
8 、 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及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资格审查的同时检查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开户名: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详见招标文件11.1条)。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入帐,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单位或虽已备案但企业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投标单位请速按有关规定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3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工农南路150号)],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 工程合同资金拨付情况:无预付款、进度款,“0433”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敬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 、本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各投标人须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带至开标现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开标和评标原则
1 、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个的,则进入评标程序,否则,本次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的,本次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 、本工程先开B标段,然后开A标段。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已中标单位不再参与剩余标段的评审。
3 、商务标的评标办法分为一、二共两套,开标时从两套评标办法中随机抽取一个评标方法进行评标,每个标段各随机抽取一个评标办法。在开标时按开标顺序随机抽取各标段的K值或K1值、Q1值。
4 、所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同时审查。
5 、本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按规定公布;本工程造价以一次性报价为准,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6 、评审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法)。
7 、每个标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出一个中标候选人。
8 、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本标段商务标重新评标(其余标段结果不变),并且该单位将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二、评标程序: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商务标评审
第三阶段:确定本标段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
(一)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所有标段)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
2 、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 、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 、被责令停业的;
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 、被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3 、未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的;
14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5 、资格审查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资格审查评审不合格的,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二)商务标评审(满分100分)
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和竣工结算资料要求,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诺设置质量、安全、工期和竣工结算资料履约保证金,然后方可参加评审。
* 商务标评标办法一:
1 、确定有效报价
将商务标评审的入围投标人的本标段商务标(CA系统内导出或者光盘)全部当众导入,然后清标,并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招标控制价且同时满足渣土弃运单价的报价≤20元/m3的报价和拆除并清运遗留构筑物的单价报价≤80元/m3的报价。
2 、确定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价
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0家时,则全部有效报价均进入算术平均价计算;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0家时,先对有效报价按由低到高依次排序,然后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最后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得出一个平均价。
3 、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价×K
K 值现场抽取产生。K值设定为0.95、0.96、0.97、0.98。K值各标段独立抽取。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算术计算错误除外)。
4 、计算商务标评审得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1.1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扣0.7分。不足1%的用直线内插法。
(四) 确定中标候选人
将各投标人的商务标评审得分按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次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有并列排名第一,则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也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抽签人由潜在中标候选人中间产生)。
* 商务标评标办法二:
商务标评标办法二和办法一相比,仅确定评标基准价的方法不同,其它均同评标办法一。商务标评标办法二的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如下:
3 、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式中:
A— 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K1— K1 值设定为95%、95.5%、96%,K1值各标段独立抽取
Q1— Q1 值设定为65%、70%、75%、80%、85%,Q1值各标段独立抽取
B— 招标控制价
K2—K2 取84%
Q2— Q2=1- Q1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算术计算错误除外)。
开标现场要求:
1 、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开标现场,进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
2 、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如在开标结果宣布之前投标人擅自离开开标现场的,停止其在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投标资格一年。
3 、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12 、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提前前往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集中受理处 进行企业基本账户备案,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未经备案的账户视为非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2)开标现场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企业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2016 年11月-2017年01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则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招标机构: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5楼
联系人:龚先生、曾女士 电话: 0513-81550393 , 81550380
传真: 0513-81550393
邮编: 226007
招标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17 年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