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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新区金耀路与六大街交叉口污水工程及八大街与安顺路交叉口雨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金耀路与六大街交叉口污水工程及八大街与安顺路交叉口雨水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河南省集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新区金耀路与六大街交叉口污水工程及八大街与安顺路交叉口雨水工程

  2.2 招标编号:FYDLKF-2016-005号

  2.3 投资总额:约37万元

  2.4 建设地点:开封新区金耀路与六大街交叉口及八大街与安顺路交叉口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 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施工标段

  施工标段:开封新区金耀路与六大街交叉口污水工程及八大街与安顺路交叉口雨水工程施工

  2.8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企业法人资格。

  3.2施工标段:

  3.2.1本项目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提供公司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无亏损,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4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具有2016年以来连续不少于6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5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

  3.9 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每个投标单位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10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报名,报名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投标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一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名申请将不予接纳。

  注:除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一套。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4.3 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如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届时参加投标的拟定的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拟定的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5.5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集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771518

  地 址:开封新区八大街与汉兴路交叉口东南角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0371-23620629

  地 址:开封市大梁路201号东京国贸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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