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江市安江镇垃圾填埋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提质改造工程以洪招办[2017]7号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洪江市安江城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洪江市安江镇垃圾填埋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提质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HNDXJ2017-1005
2.3 建设地点:洪江市安江镇
2.4 规 模:对洪江市安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提质改造(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对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提质改造,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处理水量为100m3/d,工艺为:SBR+反硝化+硝化+Fenton+ BAF工艺。工程总投资估算约582.8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工期要求:30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投标人作为本次项目实施的主体,在建设期限内对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进行建设。工作内容包括:垃圾填埋场提质改造、渗滤液处理系统改造的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直至渗滤液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的环保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为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环境保护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
3.7 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需在湖南省设有超过3年以上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8 企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没有违背公平交易等违法行为。
3.9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保证金
为有效扼制围标、串标和挂靠现象的发生,本项目在公告期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捌万元整。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期间(2017年 3月 8 日至2017年 3 月 14 日 17 时止)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中行安江支行
账户名称:洪江市安江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0415795513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领取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 报名时间:2017年 3月 8 日至2017年 3月 14 日,每天9:00-12:00,15:0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11.2 报名资料及报名地点: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资料;⑴单位介绍信、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告期间内开具);⑵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⑶企业资质证书(新证可提供彩色复印件);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⑸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⑹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一年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在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原件);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⑻提供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最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报名时以网站查询为准);(9)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将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胶装两套到洪江市安江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楼报名。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江市安江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洪江市安江镇
联 系 人:申先生
电 话:138745123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覃女士
电话:18874557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