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长征医院污水处理站消毒剂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上海长征医院,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长征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上海长征医院污水处理站消毒剂采购项目,位于凤阳路415号长征医院。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施工内容为:根据上海长征医院污水处理站消毒剂供应的要求,现对医院污水处理所需的消毒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入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具有: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生产企业消毒产品《企业卫生许可证》,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备案凭证》;
4.产品检测报告(省级市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
5.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书(代理商提供);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盖章,若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3月9日-3月15日,上午9:30时——下午4:30(北京时间,下同),在鲁班路600号1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3.生产企业消毒产品《企业卫生许可证》,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备案凭证》;4.产品检测报告(省级市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5.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书(代理商提供)近三年相关行业业绩证明(均加盖公章)。
4.2请于2017年3月1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投标单位的疑问以书面稿形式提交,无疑问可免交。
4.3 2017年3月16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根据投标方疑问,在凤阳路415号长征医院举行招标答疑会(根据需要)
相关招标信息同步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14:00时。地点为: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1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持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鲁班路600号11楼。
邮编:200023
联系人:欧阳入嘉
电话: 15221174947(欧阳入嘉)18702105949(唐芳)
传真:63047239
电子邮件:3277798312@qq.com
招标单位:上海长征医院
地 址:黄浦区凤阳路415号长征医院集中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胡鹏远
电话:8188520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法律后果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