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甲烷分离车间冷剂泵外委维修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甲烷分离车间冷剂泵外委维修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17-019、020
三、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3、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经年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5、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合法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投标文件中须另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专卖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
6、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业绩,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相关资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相关认证或行政许可、实行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原件。
7、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原厂家(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相关认证或行政许可、进口轴承实行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明等。
8、通过广汇电子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四、本次招标技术要求及需求:
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到货地点:新疆哈密地区淖毛湖镇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场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集团电子采购网站上(zc.guanghui.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6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
七、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与方式:购买时间:2017年2月16日~3月13日,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
标书费缴纳帐户:(360元) 注意: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不一致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帐号:108200644973
行号:10488100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10000元)注意:与标书费账户不一致,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户名: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账号:512010100100215694
行号:30988100201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7日11:0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B座
开标时间:2017年3月17日11: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 田顺华 电话:0991-2365975
邮箱 :37748273@qq.com
技术联系人: 魏玥 电话:0912-7260891
十一、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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