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新乡市小店污水处理工程(二期)设备采购(二次)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新乡市小店污水处理工程(二期)1标段(货物):新乡市小店污水处理工程(二期)设备采购(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仪表设备)(货物);
2、招 标 范 围:新乡市小店污水处理工程(二期)设备采购(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仪表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设备清单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有资金、争取国家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小店污水厂(一期)的西侧围墙外,新乡市小店污水厂(一期)厂址位于东三干渠与纬七路交叉口西北部
5、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总交货期180日历天,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和材料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均可。(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13、2014、2015)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财务报告。(3)现金流量:提交有效的金额不少于本项目合同预计金额的50%的流动资金证明原件(开户银行开具)或银行为本项目出具信贷额度的证明原件;(4)业绩要求:具有2013年来在中国境内日处理规模5万吨及以上市政污水处理厂设备的总承包供货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销售合同原件。(5)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项目需求。(6)投标单位须具有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查询对象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有关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 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能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艺设备供应商(制造商或经销商均可);(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联合体各方均能满足本公告中上述本次招标要求中的第(2)-(6)项;(3) 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14日至2017年03月20日 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5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0373-3686158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28801
招 标 人:河南新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庞女士 联系电话:0373-335688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713738261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2017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