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建 设 单 位 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乳发改字 [2016]168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招 标 项 目 名称:乳源县南水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子工程东坪镇连片整治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5、招 标 项 目 内容和规模:①设计范围及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 1)湿地生态村庄示范工程。包括村庄排污系统建设、环卫设施升级改造、村庄排洪渠整治、坑塘整治、村庄生态植被修复等;( 2)连片村庄综合整治。包括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排污管网建设、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 3)生态林带建设。行道树栽种、生态绿道建设等;( 4)生态护坡工程。包括塌方修整、排水沟疏通、挡土墙修建等。提供相关报建和施工所需的图纸和资料。
②施工范围:上述设计范围的施工。
6、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城市专项资金及自筹
7、招标项目实施地点:东坪镇方武村至汤盆村沿线区域
8、招标项目实施期限:勘察、设计,施工共 450 日历天:其中勘察期限 30 日历天,设计期限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60 日历天。
9、预计本次招标投资:项目总投资约 5010.20 万元,其中:勘察费约 30.94 万元,设计费约 118.30 万元、建安费约 4420.00 万元。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专业 )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已过有效期的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手续或提供有效继续教育证明),【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 2011) 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过有效期的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手续或提供有效继续教育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别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不少于 1人且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1.3、韶关市以外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均必须已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诚信信息登记并在有效期内。
1.4、按照韶检发 [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及韶检发 [2016]1号《关于变更<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和拟委派的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 0751-8468176)申请 2014年 1月 1日 至今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两个月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列入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时, 投标人的委托报名人与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 ,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式两份 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以下资料须以 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 按要求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若未按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或报名人员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2.1、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写送交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 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 A4纸上递交)。
2.2、委托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2.3、组织联合体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
2.4、企业(指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5、韶关地区以外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诚信信息登记表复印件。
2.6、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还需同时提供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的证明文件)、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及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无被锁定的打印页面复印件。
3、投标人须承诺在 2016年 1月 1日 至今 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人。
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或投标人的委托报名人与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是同一人的 ,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在报名截止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投标人少于 3家、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以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人报名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份 800 元(售后不退)。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公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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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
乳源县城解放北路 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源分中心 |
3 |
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 |
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并与招标人联系 |
4 |
书面(或传真)招标质疑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5 |
招标答疑书发布截止时间、方式 |
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shaoguan.gov.cn)上发布 |
6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乳源县城解放北路 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源分中心 |
7 |
开标时间、地点 |
乳源县城解放北路 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源分中心 |
8 |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
招标人: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谢小姐 电话: 0751-5360712 |
9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蒋工 电话: 0751-8846118 |
招标人: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 3月 13日
附件一: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 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为联合体投标主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投标主体 承担全部工程的施工,联合体成员
承担全部工程的设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