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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石化公司含硫污水汽提装置用含硫尾气吸收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锦州石化公司含硫污水汽提装置用含硫尾气吸收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H-WZ-GKZB2017-QT012

  一、招标条件

  锦州石化公司含硫污水汽提装置用含硫尾气吸收剂招标项目已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锦州石化公司含硫污水汽提装置用含硫尾气吸收剂

  2、招标范围或数量:含硫污水汽提装置用含硫尾气吸收剂,用量不超过75吨,最终数量以达到合格标准所需的实际使用量为准。

  3、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4、供货周期:首批试用量约15吨招标货物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到货,其余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货物技术规格》

  6、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含硫污水汽提装置用含硫尾气吸收剂吨费用(含税到厂价)。

  7、有关约定:详见附件1试用合格标准、结算、违约及特殊情况处理有关约定。

  8、服务要求:招标人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电话技术支持,并24小时到买方现场,最迟不超过48小时。所有问题的处理应在24小时内给出处理决定,不超过48小时;须随时应招标人要求进行免费现场技术服务并按照招标方现行的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要求进行操作。

  9、其他:

  9.1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83万元人民币。

  9.2 履约保证金:收取年所需招标货物中标价的5%(圆整至万元)做为履约保证金。

  9.3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有技术方案,且技术方案要合理,技术方案不合理取消评标资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制造招标货物资格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

  3、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且在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以及中油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无其他不良履约记录。

  5、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及以后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在国内炼油装置含硫污水产生的尾气进行脱臭处理装置(要求尾气量≥300 m3/h,硫化氢含量≥1000mg/m3,工艺相近或相同)应用业绩不低于2家,且连续应用时间不低于1年的业绩。

  6、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2015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 2017年03月16日至2017年03月21日,上午8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6楼604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及“盖公章”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者需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技术部门签订技术协议,技术协议签订截止时间:2017 年03月24日16:00 时;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4月06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6楼6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0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可为电汇或转账。形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转出。

  六. 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6楼608室。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李永谦(商务) 张文民(技术)

  电 话:15304161158 15304160253

  电子邮件:jzshliyq@petrochina.com.cn zhangwenmin@petrochina.com.cn

  传 真:0416-4150652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路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招标单位: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张儒霖

  电 话:0416-4155018

  电子邮件:jzshzb04@petrochina.com.cn

  传 真:0416-4264936

  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17年03月16日

  附件1

  2-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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